用人政策
1、評判員工以實際工作能力和發展潛力為重。善于學習,敢于創新、勇于否定自我、不斷挑戰極限。
2、尊重人才,但不遷就人才,任何人才都必須接受組織管理和制度約束。
3、遵循“賢者居上、智者居側、能者居中、平者居下”的原則,不拘一格選拔人才。
4、人才配置優勢互補,結構合理,形成合力。
5、在技術通道開放的基礎上盡量設立多個晉升通道,創造均等發展機會,鼓勵員工通過自身努力獲得發展。
6、人才選用不求全責備,鼓勵多出成績,允許犯錯誤,但不允許犯同樣的錯誤。
7、建立競爭上崗、能上能下和優勝劣汰機制,無功即過。驕傲自滿、不思進取、碌碌無為的員工應被勸退,違法亂紀的員工應被辭退。
